【有線新聞】一名27歲男警員去年一月在屯門一間酒店與女網友發生性行為時,偷取對方信用卡後到便利店及超市購物,翌日更向事主稱性行為時拍攝影片,勒索對方兩萬元,並在當值期間駕駛警車交收,他被同袍拘捕期間猛烈反抗,指「做緊嘢唔好搞大佢」。男警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勒索及拒捕等五罪,另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法官溫紹明斥被告行為卑劣,判囚24個月。 案情指,被告陳子浩去年1月17日以網名Avis於交友軟件Tinder認識26歲女網友X,兩人相約1月19晚到屯門悅品度假酒店。當日X進房後放下手袋及背囊,與被告發生性行為時發現床頭放著一部紅色iPhone,被告曾提議拍攝片段遭X拒絕。事後被告先行離開,X翌日凌晨打算用信用卡支付另一間酒店房租時,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遂報失信用卡。根據交易紀錄,被告離開酒店後,到元朗住所附近的7-11便利店及百佳超級市場,用X的信用卡購買了約1,100港元的貨品,而第三次交易則失敗。 當值期間離開崗位 被捕時稱「做緊嘢唔好搞大佢」 被告1月21日於Telegram向X發訊稱「我上次拍咗你片」,威脅發送予其友人,勒索8,000元,收款後刪除片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