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
- 有線新聞
- 2026年05月19日
支聯會顛覆案|法官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用武力 鄒幸彤以食評作比喻稱行使公民權利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自辯的鄒幸彤完成結案陳詞,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本質上是法治訴求,不應用作檢控或處罰。法官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要用武力,可以是令人對制度失去信心。 鄒幸彤和李卓人由囚車押送到法院。鄒幸彤陳詞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意思是結束權力不受限制的狀態,而憲法用於規範權力,與綱領的目標屬共生而非矛盾的關係。針對顛覆罪條文「推翻中國根本制度」的字眼,鄒幸彤稱「推翻」是快速、近乎一次性發生,不會用來形容小修小補的行為,而支聯會培育公民社會是滴水穿石的工作。 法官李運騰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要使用武力,可以是令人對制度產生疑問甚至失去信心。鄒幸彤回應,如果在餐廳食到蟑螂後撰寫食評令餐廳倒閉不屬惡意破壞,除非是捏造事實或找黑社會上門,強調支聯會只是行使公民權利、闡述事實和道理,即使傷害到共產黨領導都不牽涉任何破壞情況。她又稱餐廳老闆才是可以合法結業的人,食客可以做的只有寫食評,質疑控方指控支聯會沒有叫人以合法方式修憲等同煽動使用非法手段是無理取鬧。 控方另指控支聯會違反國家憲法,屬顛覆罪的「非法手段」。鄒幸彤指,要評估某種行為違反憲法有嚴謹的法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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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19日
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結案陳詞 稱支聯會培養公民社會 「推翻」不會用作形容小修小補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自辯的鄒幸彤開始結案陳詞。 鄒幸彤和李卓人由囚車押送到法院。鄒幸彤陳詞指「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意思是結束權力不受限制的狀態,如果不考慮涵義就裁定為犯罪標籤是否定最根本的法治原則。至於顛覆罪條文、「推翻中國根本制度」的字眼,鄒幸彤稱「推翻」是快速、近乎一次性發生,不會用來形容小修小補的行為,而支聯會培養公民社會、是滴水穿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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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18日
支聯會顛覆案|控方指結束一黨專政具推翻政權意思 李卓人方駁「結束」屬中性詞語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開始結案陳詞。控方指「結束一黨專政」綱領具有推翻政權或根本制度的意思,不一定要涉及武力或威脅;李卓人一方就說口號不足以構成推翻,控方須證明有實際行動。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要舉證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法官李運騰關注須解釋國安法第22條中顛覆國家政權罪「推翻」的意思。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在結案陳詞重申,「推翻」具備否定或改變制度的意思,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以及中央政權機關;又稱「推翻」根據22條的條文涵蓋「其他非法手段」,即可以是違反基本法等完全不涉暴力的行為,法庭要裁定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語境是否有推翻的意味。 李卓人一方提出,「結束」是中性的詞語,即停止進行、不再繼續,「推翻」就有劇變、摧毁的意思,空泛口號不足以構成行動上的推翻;又稱無證據顯示支聯會成立30多年來,有實際提出過任何確切手段以達致「結束一黨專政」,不認同將綱領跟推翻共產黨領導劃上等號;又引用35+顛覆政權案提到的「非法手段」,核心是被告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但支聯會成員沒有任何權力;又稱六四燭光晚會的主題多年來都是討論專政與民主之間的選擇,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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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18日
支聯會顛覆案|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指五大綱領具推翻國家根本制度意思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指根據國安法條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具有推翻政權或根本制度的意思,不一定要涉及武力或威脅。法官關注國安法中煽動罪的域外法權。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法官李運騰關注國安法第22條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條文,「推翻中央權力機關」裡「推翻」的解釋,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陳詞指「推翻」在字典中包括打倒原有政權或改變制度,亦帶有否定的意思。李運騰指若「推翻」定罪或裁決,毋須使用暴力,問「推翻」一詞在國安法第22條是否要涉及暴力、武力或威脅。黎嘉誼回應完整條文還包含「其他非法手段」字眼,可以是指違反基本法,完全不涉及暴力的行為。 法庭要裁定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的語境,究竟是中性,抑或有推翻的意味,控方認為綱領是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以及中央政權機關。法官李運騰亦關注國安法的煽動罪是否有域外法權,舉例如果有香港人煽動內地人在中南海放置炸彈,應如何處理。黎嘉誼稱範圍涵蓋香港境內的所有人,境外人士就視乎情況,例如是否涉及香港公司或團體。 李運騰稱煽動和接收煽動是兩回事,控方的舉證,包括電視訪問和網上聽證會可以廣播到海外,問受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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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7日
支聯會顛覆案|辯方盤問案情 李卓人親自作供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開始辯方盤問案情,由李卓人親自作供。 李卓人接受辯方代表大律師盤問,表示支聯會全名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角色是支援國內人士發起的愛國民主運動,由國內人士主導、提出訴求。他又強調支聯會的五大綱領是一環扣一環、須一併理解,又解釋「專政」是指禁制人民本來享有的基本權利,而綱領提倡「結束一黨專政」並不等如結束共產黨領導地位,原因是民主制度下應由人民決定由誰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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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3日
支聯會顛覆案|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官:支聯會綱領煽動不合法推翻中共政權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接納控方以支聯會綱領並非倡議修憲,而是煽動他人不合法地推翻中共政權作為檢控基礎,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下周二再訊。 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方依賴兩項檢控基礎,其一是不存在合法途徑結束一黨專政。法官李運騰認為事關重大、影響深遠,控方陳詞流於表面,沒有傳召專家作供,又沒有典籍支持,未能說服法庭接納,因此不接受控方第一項檢控基礎。 另一項檢控基礎,即使共產黨領導地位可合法合憲地修改,但證據顯示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不是倡議任何修憲運動,而是煽動他人以不合法途徑,推翻中共的領導地位。法官指在這基礎下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需就控罪答辯。 針對法庭是否有必要傳召中國法律專家,李運騰相信透過憲法上文下理能理解條文作斷案根據,但強調憲法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法庭不能依賴字面以外的意思。至於中國憲法能否在港應用,法庭認為表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裁定中國憲法序言和第一條適用於本案。 聽到裁決一刻,被告李卓人輕輕搖頭,鄒幸彤則神情平靜。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二再訊,屆時將進入辯方舉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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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3日
支聯會顛覆案|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下周二再訊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控辯雙方早前已完成中段陳詞。 法官李運騰宣布裁定李卓人、鄒幸彤和支聯會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繼續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再訊,將會進入辯方舉證階段,預料李卓人會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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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3日
支聯會顛覆案|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控辯雙方早前已完成中段陳詞。法官李運騰宣布裁定李卓人、鄒幸彤和支聯會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繼續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再訊,將會進入辯方舉證階段,預料李卓人會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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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1日
支聯會顛覆案|法庭聽取控辯陳詞 周五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控辯雙方繼續爭議以憲文條文作檢控基礎,法庭聽取陳詞後,星期五會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案件繼續爭議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反憲法訂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有煽動顛覆意圖。李卓人的代表律師認為憲法訂明全國人大有修憲權,修憲範圍不受限制,若控方指人大無權修憲改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說法是「大逆不道」;又指支聯會的綱領和口號三十多年來都沒有指明做法,也沒有實際行動,若被定罪是損害言論和政治自由。 鄒幸彤隨後陳詞,稱支聯會的綱領和口號三十多年來都沒有影響過憲制秩序,舉例有人想結束強制在巴士配戴安全帶的法例,但巴士上有安全帶仍然會配戴,如同想結束一黨專政,仍然會遵從共產黨領導。法官指煽惑的人可以在配戴安全帶時鼓勵其他人不扣上安全帶,鄒幸彤回應控方沒有明確指出支聯會有甚麼煽惑行為。 控方就重申憲法在香港具有效力,配合國安法具體執行,也是基本法的權力根源,憲法說明共產黨領導整個國家,因此支聯會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必然是要達至推翻中央政權。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涉及重大議題,不能即時裁定表證是否成立,將案押後到星期五,屆時若表證不成立,被告就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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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1日
支聯會顛覆案|李卓人一方陳詞 指檢控基礎無國家憲法條文支持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李卓人一方繼續陳詞,指控方的檢控基礎沒有國家憲法的條文支持。 控方以憲法條文訂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被辯方反駁稱只是限於2018年修憲時的情況,未來中國仍有可能是多黨共同領導制度。又提出支聯會30多年來只是叫喊口號和綱領,並無指明做法。控方要證明支聯會呼籲民眾用非法手段破壞政權,不能要求辯方證明支聯會曾呼籲以修憲等合法手段達至目的,強調國安法保障人權,著法庭小心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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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10日
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質疑憲法不能直接用於香港 控方:憲法擁最高地位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鄒幸彤陳詞。 鄒幸彤陳詞提到控方的案情,指控被告的非法手段違反國家憲法,質疑憲法不是直接應用於香港,本地法庭無權詮釋憲法條文,形容控方在香港法院控告公民違反國家憲法,做法「開創先河」。控方回應,憲法在香港法律體制擁有最高地位,引用的條文亦清楚列明國家憲法是基本法的憲制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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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04日
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擬傳召專家證人被拒 法庭頒書面理由
【有線新聞】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鄒幸彤計劃傳召專家證人被拒,法庭頒下書面理由。 判詞指支聯會的綱領應由「局內人」、即支聯會成員去解釋,案件亦毋須要專家去協助解釋當時香港人如何理解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另外專家報告中「民主」、「專政」等詞彙不是根據國家憲法去定義,其他地方的民主化運動例子亦沒有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