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新聞】《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起生效。 條例規定社福界、教育界、醫療衞生界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若在工作過程中察覺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盡快舉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