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前市長柯文哲弊案罪成判囚17年 有線新聞 2026年03月26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在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弊案和政治獻金案一審罪成判監17年。 柯文哲被控四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和背信罪。他被控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收受賄賂,協助威京集團旗下京華城項目提高地積比率,並侵佔政治獻金,涉貪金額超過9,371萬新台幣。按照規定,柯文哲將失去2028年參選資格。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分別被判監禁10年和15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