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儘快立法禁止放生 謝展寰:風俗習慣難執法 重點放在宣傳教育
【有線新聞】有議員提出不恰當放生動物影響生態環境要立法由源頭禁止,環境及生態局說會修例訂明,將動物遺棄於不適合地方即屬違法。
勞工界(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我們擔心的是當政府發現有生態影響時已太遲,要花很多精力、資源去補救。為何不從源頭立法,將非本地及外來物種禁止放生?可否盡快立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大家也明白一點,有執法的困難在當中。正如剛才所指如是風俗習慣,如未能改變到別人的觀感及令他們認為有個選擇、第二方向去做,單從立法可能製造對抗及爭議,未必可解決問題。因此重點放在與宗教團體的宣傳和教育,希望透過安排增值放流,他們有所選擇時能改變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