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水災|立法會通過賑災基金增撥7,000萬 有議員指應先批錢後審議:救人如救火
【有線新聞】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向賑災基金追加撥款7,000萬元,部分用作京津冀及東北地區賑災。
京津冀一帶早前發生洪災,特區政府從賑災基金原則上批出約6,500萬元,加上其他賑災撥款,基金餘額7200萬元不敷應用,政府申請注資7000萬元。有議員認為政府應簡化程序,緊急工作應先批出再審議,李慧琼:「有些很緊急的工程,根據我理解過去都會先撥款,為何今次不撥款,要等一次過才撥款?」何俊賢:「救人如救火,有些成熟、覺得合理的補漏工作,是否應先批出?」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我們會有原則上批准給他們,讓他們做事。他們需要找到內地執行機構及內地政府認同他們的物資,這我認為是有需要的,因為如果批出了撥款,到頭來哪怕相關省政府認為沒有需要,或者我們已經足夠,你不用給這類東西我,我們買多了就是浪費了。」
現時有九間機構獲批撥款,支援京津冀地區賑災,有議員關注機構行政費問題。林素尉:「有機構行政費是高達10多萬,我想問政府會否就有機構行政費方面設限制,或鼓勵機構節省行政費?」李梓敬:「如果行政費不能超出某個百分比?有沒有一套機制?因為文件上看不到。」
陳國基:「不單要實報實銷,買東西也要有幾個格價給我們,最低價才能用。行政費也要審核,是要用在賑災相關的活動,才能核數。」
撥款最後獲得通過,陳國基說政府會監察賑災計劃進展,機構亦要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及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