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首引「處理潛逃者資金」罪 拘捕郭鳳儀父兄遭拘捕 涉助更改保單等
【有線新聞】正被懸紅通緝的郭鳳儀,其父親及兄長遭國安處拘捕,涉嫌協助郭鳯儀更改保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結餘,今次是國安處首度引用23條的「處理潛逃者資金」罪,當中父親郭賢生已遭起訴,提堂後要還柙。
郭鳳儀的二哥獲准保釋候查,離開觀塘警署。郭鳳儀父親郭賢生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68歲的郭賢生,涉嫌今年1至2月期間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郭鳳儀的人壽保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郭賢生的手機及電腦資料,期間他要還柙。辯方表示,需時檢閱保單條款,確定資產屬於被告抑或郭鳳儀,再決定是否申請保釋,如果提出申請,法庭下周四會處理 。
消息指,國安處星期三拘捕郭鳳儀的父親郭賢生及兄長,調查發現郭賢生曾經到海外與女兒見面,回港後協助她提取保單內近10萬元的現金結餘,並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本人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而郭鳳儀的二哥任職保險公司。這次是警方首度引用「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採取拘捕行動,一經定罪可判監7年。
郭鳳儀前年7月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指她涉嫌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身份,促請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並在被通緝後游說美國國會通過《香港經貿辦認證法案》,要求撤銷香港駐美經貿辦的特權。國安處去年12月再將她列為「指明潛逃者」,撤銷她的特區護照,禁止任何人向她提供資金或協助處理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