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毛樂禮:有能力處理國家間爭議 鄭若驊:國家無分大小 都是平等主體
【有線新聞】國際調解院會處理包括國與國之間的爭議,《公約》條文列明締約國可以排除處理涉及領土主權等的爭議。
國際調解院公開《公約》條文列明在爭議各方一致同意下提供三方面服務,包括國家間的爭議等,其中一方可隨時單方面撤回調解;如果爭議涉及領土主權、海洋劃界等,或認為爭議不宜調解的話,若其中一方締約國提出排除,調解院便不能提供服務,爭議一方任何時間作書面聲明便可終止調解;達成的和解協議有約束力,各方應善意履行。調解院設有兩份調解員名單,每個締約國可以指派最多5人列入國家間調解員名單,處理國家間爭議。
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相信調解院有能力處理國與國之間的爭議,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所謂有供應就一定會有需求,因為之前沒有這些類似的調解服務,這是很創新的,以及在現時世界關係比較緊張,尤其是地緣政治,其實是很合時。」
參與簽署公約的國家較多來自非洲、有14個,歐洲的簽署國較少、只得兩個,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國家加入,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實國家無分大小,國家都是平等主體,每個參與國際調解院的簽署,其實所有人都會很開心,今日是首日簽署儀式,正如所有其他公約的經驗也是,起初是一批同樣思維,同樣想法的國家會一起簽署,慢慢這個工作會推廣。」
《公約》經締約國批准後生效,如果要退出,締約國需要提出書面通知,一年後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