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員工拍攝國慶示威暴動罪成 申上訴被拒 高院:作品有立場
【有線新聞】2019年國慶示威,一名港台員工在工餘時間到場拍攝,早前暴動罪成,申請上訴被拒絕,高院指他的作品有立場。
被告梁家樂當時任職港台公共事務組節目助理,早前被裁定2019年10月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判囚 4年。他今年3月申請上訴,指自己希望做攝影記者,所以到場拍攝,被即場駁回。高院頒下判詞指被告頗長時間混在示威者當中拍攝,大部份只影到示威者背面,又拍攝傘陣進攻、縱火等震撼效果,是有立場而非全面的攝影記錄,認為原審裁斷他與參與暴動者陣線一致,並非武斷。加上考慮裝束及拍攝內容等,有權裁定他以利便協助或鼓勵其他參與者的方式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