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從內地網購3枚懷疑煙霧彈 13歲少年被捕 商戶聲稱可在港合法使用
【有線新聞】一名少年涉嫌「管有爆炸品」被捕,消息指他從內地網購平台購買三枚懷疑煙霧彈,本台記者發現多個網購平台均有售賣同類型煙霧彈,並聲稱安全,可以運送到香港。
在這個內地網購平台輸入「煙霧彈」搜尋,就會顯示多款手榴彈外形的煙霧彈,有些聲稱是彩色煙霧玩具彈,可以冒出少量煙霧,小朋友都可以使用,一個售價約4元港幣。另一款就要約40元一個,聲稱是仿真戶外煙霧手彈,拔出保險撞針就會冒出大量濃烈、有顏色煙霧,甚至有火花。
這種煙霧彈在其他網購平台都找得到,還有不同外形和款式。記者向客服了解,有商戶說煙霧彈安全,不會起火,但不可付運香港。另一商戶就說煙霧彈可在香港合法使用,之前亦有客戶買回香港,究竟網購煙霧彈有否犯法?
星期四葵涌雍雅軒一個住宅單位冒出大量濃煙,消防接報到場後發現三枚懷疑煙霧彈,事件中疏散300多名住客,警方以涉嫌「管有爆炸品」拘捕一名13歲少年。消息指他在內地網購平台「拼多多」以92元購入煙霧彈,之後到香港集運站自取。
有律師指本港法律就爆炸品的定義很廣闊,一般要由警方軍火專家判斷才能進行刑事起訴,提醒消費者外地適用的商品未必合乎本港法規。大律師陸偉雄:「今次事件是噴煙出來,令到有300人要疏散,這個影響性一定很大,不是說你在家燃點蠟燭再吹滅蠟燭也會有少少煙,不是這麼簡單,所以簡單、初步來說這個很明顯是屬於爆炸品,例如這個爆炸品、煙霧彈 可能在其他國家是合法,但來到香港我們必須要小心。」他又建議執法部門,例如海關及警務署應加強截查進口本港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