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狼師設遊戲局 誘女童「蹲廁背單詞」拍下體 辯稱「竊錄」未違意願 上訴獲減刑

【有線新聞】台北市有英語補習社爆出導師偷拍女童醜聞,26歲楊姓碩士男導師被揭發於2022年任教期間,多次用手機及攝錄筆偷拍4名未滿12歲女童裙底,更誘騙其中一名女童「去廁所背單詞」,趁機伸入手機偷拍。被告早前被裁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罪成,遭重判十年,高等法院卻因為有家長接受賠償,裁定部份上訴得直,減刑至六年六個月。
據台媒報道,26歲被告楊皓鈞持有東吳大學進修部碩士學歷,於2020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間,在台北市文山區一間英語補習社任職英文教師。警方調查發現他2022年任教期間,利用課餘時間接近女童,多次以手機或錄影筆,近距離偷拍4名未滿12歲女學童的內褲及大腿。
課餘誘騙如廁 女童起疑告知家人揭發
最嚴重一宗發生於當年12月21日晚上,被告訛稱與女童「玩英文單詞卡」,將她帶往補習社職員廁所,預先在廁格地下鋪上紙巾,並在牆上貼上單詞卡,指示女童面向牆壁,不能坐、只能蹲著小便,同時要讀出牆上的英文單詞。女童不虞有詐照做,期間被告躲在毗鄰廁格,將手機從隔板下方空隙伸入,偷拍女童如廁過程長達10分鐘。
女童過程中察覺有異,瞥見被告電話「跌在地上」,回家後向家人提及此事,家人驚悉事件後隨即報警。警方接報後搜查被告住所,發現其手機及電腦存有多段裙底偷拍片段,揭發尚有另外3名受害女童,而4名受害女童均未滿12歲。
辯稱「竊錄」非「違願」圖避重罪
被告被捕後以50萬新台幣保釋,並限制住居定期報到,且不得接觸、恐嚇、騷擾被害人及其家人。被告在庭上指原計劃報考海外研究所,惟因護照過期及司法限制未能成行;雖然承認用手機拍攝4名女童,但辯稱是「竊錄」,女童是既不知情也沒有互動,因此沒有「違反本人意願」。據台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違背意願方式拍攝兒童性影像屬七年以上徒刑重罪。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考慮被告外語能力甚佳,且曾試圖重置犯案手機,認定有潛逃風險;又認為被告利用師生權力關係、濫用學童信任,案中四個家庭中有兩個拒絕原諒,以五項罪名重判他十年有期徒刑。
不過被告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則認為有兩名受害女童的家長接受和解賠償,因此被告「尚有彌補己過之誠,且積極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以實際行動證明有悔過之心,犯後態度甚佳,裁定部分罪名刑期過重」,將其中兩項改判四年,合併執行六年六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