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才通|三分一續簽「高才」不在港常住 何敬康促收緊居港日數堵漏洞
【有線新聞】有成功續簽的「高才」指續簽條件及手續簡單,又承認受養配偶要在香港找工作相對困難。立法會議員何敬康指有必要收緊續簽條件,包括規定每年居港日數。
「我這兩年在工作、生活上也融合得不錯,正在做一些我喜歡的工作。這是我未來想發展的事業,也沒有甚麼理由離開,簽證也是水到渠成。」來自深圳、曾在美國留學的劉同,前年透過「高才通」來港,現時任職人力資源顧問,今年3月申請續簽,只是按要求提交就業資料等證明,等了一個月就順利續簽三年。
他說條件不難滿足,不過拿着受養人簽證來港的妻子就用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工作。劉同:「肯定還是會優先考慮本地居民,然後其他入境計劃的同學。因為受養人簽證的期限是隨着那個申請人,僱主是無法控制申請人在香港逗留的意願。」
政府最新統計顯示,續簽的「高才」除了每三人就有一人不在港常住,受養配偶亦只有兩成八找到工作。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認為這些數字不理想,甚至是制度漏洞,「多完善的制度都有被人玩壞的可能性,不是純粹吸引『高才』申請來香港工作但不在港居住。若然不在香港居住,我覺得貢獻有限,坦白說。舉家來港居住,對香港經濟貢獻、長遠人口政策等才會有顯著貢獻,所以我覺得未來一定要收緊居住日數。」
勞福局解釋「高才」的工作崗位有些不時要出差,大灣區融合亦是趨勢,不能只考慮申請人居港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