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專訪|北都擬設專屬法例 冀簡化程序添效率 指專項撥款資金有待調研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說,施政報告提出為北部都會區設立專屬法例,是想減少重複審議一些「走過場」的程序,而專項撥款會注入多少資金就需要調研。
政府計劃明年為北部都會區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政府制訂簡化的法定程序,包括成立法定園區公司。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本台節目說有助提升效率,「譬如涉及20個元素,很可能有10個是共通點,每次都要再審過10個項目,我覺得沒甚麼意思。如果我們有一個譬如框架性的法律,這10個我們同意了,但其他的你要給我們審議。我覺得很公道,將精力放在值得審議的項目,大家都好,這就是我所想的,想附屬法例可以是一個出路。」
李家超:「(記者:北都的專屬法例大家有疑問是否有凌駕性,可凌駕現時的城規或環評條例?)有一個很簡單的比喻就是沒有理由打劫,因為北都做了一條法例就不可以處理,所以北都條例裡容許我們做甚麼,那裡會寫得很清楚,當然也會寫這樣之後,與另外一些相關的法律的關係也會說得很清楚。」
政府會為園區公司設立專項撥款渠道注入資金,金額需要多少,李家超說要研究細節,包括不同階段的發展規模。「(記者:有些人估計整個北都的發展可能需要過萬億元,你自己心裡沒有底政府會動用多少資金?)我們說的是三分之一的香港,平時我們發展香港也要很多資金,這變成1.3的資金,而且不止1.3,因為我們的項目很多我們要求很產業化,含金量高,所以所需的資金可能較多。這一定是樽頸,所以就要成立工作組去研究如何吸納資金。」
他說為北部都會區作出號召性的政策宣言,希望各界一起參與,亦取得正面效果。「(記者:北部都會區是香港接下來發展的引擎,發展也橫跨數十年,你有沒有信心,或者希望繼續在這個崗位上親自督導這個發展?)好的政策一定有人延續的,有一句說話我很欣賞的,成功不需因我,但成功只需有我,我就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