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衝擊立法會|七被告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有線新聞 2025年12月16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2019年立法會暴動案,七名被告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 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庭,不認罪的王宗堯、林錦均和吳志勇,以及認罪的畢慧芬、孫曉嵐、羅樂生及沈鏡樂提出上訴,他們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判監4年7個月至6年10個月。代表王宗堯的大律師指王宗堯當日較晚時間才到場,只是短暫逗留在會議廳,將充電器交予在場的人,沒有參與佔領。控方指警方當日下午已發出紅色警示,呼籲在場的人離開,王宗堯仍然進入立法會範圍,已構成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