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報告指物流署職員普遍警覺不足 倡循四方面改善採購機制
【有線新聞】政府同時公布採購制度檢討報告,認為物流署普遍職員有警覺不足問題,建議循制度、資訊上提升採購效能,並加強審查和終止合約機制,對1,500萬以上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核安排。
政府一併公布現行採購制度工作檢討結果,今次採購樽裝水事件歸納成因有三個層面。在人為/執行層面,反映採購人員對欺詐行為敏感度不足;在系統/制度層面,發現機制未定明盡職審查標準的要求,負責的人員亦不了解現行法例對食物安全檢測要求,食物進口商登記等招標規格。在「組織層面」方面,員工認識和警覺潛在欺詐行為的能力有待提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同事在事件中表現欠缺警覺性、欠缺判斷力、欠缺分析能力,因為不同職級同事均表現出來,覺得部門中這不是個別人士問題,顯示存在普遍性。」
小組建議循四方面從招標前到管理合約改善採購機制,工作文化上,要建立主人翁文化,加強培訓防範詐騙,「要多一點疑心」,「多一分小心,也要更加上心」。信息上,建立電子資料庫,讓各部門共享,接觸投標者和承辦商經驗。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上,要與時並進,用人工智能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提升效率。制度上訂立盡職審查工作指引,為採購部門建立統一標準,識別風險和循規審查。合約亦進一步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加強財政審核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過去牽涉採購貨品,貨到才付款,所以同一時間,可能滿不足不到財務要求的供應商,只要求它有更高保證金,5%或6%仍然接受。但是目前很清楚,如果貨品合約超過1,500萬,同樣要求財務審查。」
政府日後採購樽裝水亦只接受供應商或製造商投標,不再接受貿易公司等中介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