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手機陣|新例限車頭兩部流動裝置 乘客讚避免分心、減低意外 司機:接單都夠用
【有線新聞】即日起亦限制司機駕駛時車頭只可放置最多兩部流動裝置。
新規例下行車時,司機前方最多只可放兩部流動裝置,螢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即大約不大於7.5吋螢幕裝置,違例最高可罰款2,000元,的士不可以再擺「電話陣」。的士司機張先生:「那些可能接單,另外再派單,我見到就其實一、兩部都足夠。」
的士司機柯先生:「顧着六、七部機,又要顧他人、路面,一個人怎顧及。你只是駕駛的士,以為駕駛飛機,覺得是否需要照顧那麼多東西呢?」
有乘客說以往見過的士司機放4、5部電話在車頭,認為新規定令旅途更安全。葉小姐:「是好事,大家確保到乘客安全,不用太分心去看電話,能專心駕駛。」杜先生:「他們經常使用電話,很易撞車,所以的士意外率很高。」
新規例適用於任何車輛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司機袁先生:「我主要都只放一部電話,我坐過Uber,我也贊成(新規例),有時一些司機擺得太多(電話),去到比較急彎還在使用電話,或者有時趕去機場,他在回覆客人便會很急躁,所以都贊成。」
部分私家車內置電子螢幕用作導航或電台功能等,運輸署表示不會對其納入規管範圍。運輸署提醒近年流行的摺疊式電話若駕駛時攤開,螢幕對角長度超過19厘米仍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