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4.1起所有的士必須提供電子支付 違者罰款$5千、監禁半年 有線新聞 2026年01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運輸署提醒4月1日起,所有的士必須提供電子支付。 所有的士司機要在4月1日開始提供最少一種二維碼及一種非二維碼電子支付方式,即包括支付寶香港、轉數快及八達通等。運輸署提醒司機及早安裝,違例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會繼續加強宣傳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