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災後多人涉煽動罪等被捕 警方:已落案檢控三人
【有線新聞】警方總結去年整體罪案,詐騙案仍然佔近一半。被問到宏福苑大火的調查進度,警務處處長周一鳴稱調查仍然繼續,屋苑暫未有解封時間表。負責國家安全的副處長簡啟恩就駁斥不時有人報稱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是想諉過於警方。
宏福苑大火後圍封至今,由警員看守各個出入口,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說大火調查未完,屋苑的棚架亦需時清拆,未有解封時間表,「拆除後也不是即時可以進入,也要視乎樓宇結構,相關部門會繼續進行勘察,希望可以在不久將來亦完成這方面工作進度,讓當區居民能夠回去。起火成因、蔓延速度正正是調查組其中一個重點,暫時仍未有很確實答案可以回答大家。」
宏福苑大火後,警方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煽動罪拘捕多人,部分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透露具體拘捕人數,只稱已落案檢控三人。
對於事後網上有人稱受「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再評論事件,警方駁斥是諉過於人。簡啟恩:「過去一段日子,我們處理國安法或其他案件時,甚至有些團體說要解散時,他們都用了一個名詞,甚麼『不可抗力因素』,但其實我們所見這些『不可抗力因素』可能有很多不同原因,包括他們財政問題、包括他們資源問題、包括他們可能害怕干犯法例問題,但他們用了這個字眼,好像把這個責任諉過於我們警方,我們覺得這是不公平,及抹黑我們警方的執法行動。」
周一鳴指不能忽視仍有少部分人藉機炒作議題,令市民不喜歡警方,特區政府甚至中央形容這些都是危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