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黃偉綸:業主堅持不賣業權或要立法處理 樓換樓有彈性按揭安排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收購宏福苑業權,之後將宏志閣以外7幢大廈拆卸,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說如果仍有業主不出售要另外立法處理,又說業主接受收購業權後若選擇「樓換樓」會有彈性安排。
政府開價8,000或10,500元呎價收購宏福苑業權,早前問卷調查中12%居民表明不接受收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相信業主想法或者會隨時間改變,如果最後仍然有業主堅持或者要立法處理,「目前種種條例,剛才提到的收回土地條例,或者『強拍』條例都不適用。目前想做的不是發展,而是幫助宏福苑受災居民解決長遠居住,是你情我願的做法,不是強制的做法。另外立法時要處理很多門檻問題,到底多少門檻政府才可以用法定權力處理事件,亦無可避免要處理補償事宜。」
黃偉綸說有200多個單位仍然在做按揭,業主接受收購業權後選擇「樓換樓」會有彈性安排,「『樓換樓』不會馬上有現金到手,我們透過金管局與銀行初步接受,我們探討一個可能性,因為按揭有抵押品,抵押品就是目前宏福苑燒毀的單位,將來有新單位就將按揭轉過去,仍然可以按揭金額,年期可以保持。」政府又研究讓宏福苑業主以綠表申請購買白居二單位。
至於未納入業權收購計劃的宏志閣,黃偉綸說解說專隊會接觸業主,了解他們想法,如果大部分人選擇回去居住要處理分拆公契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