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澄清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前會持續支援居民
【有線新聞】政府強調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宏福苑居民,直至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
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的安置方案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並不會再有租金補助,政府指說法並不屬實。房屋局強調,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直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至於宏福苑業主租金補助,由於是每半年發放一次,業主如選擇出售業權,在收取現金到帳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將無須退還。而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