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職安主任認沒核對棚網阻燃證書 部門間「交波」投訴處理欠佳
【有線新聞】宏福苑火災第16場聽證會,針對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更換新棚網後只提交舊阻燃證書,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承認沒有核對證書,勞工處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又互相轉介居民投訴,她同意應改善溝通。
聽證會再有政府部門人員作供,時任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林秀青交代宏福苑巡查工作及棚網的監管。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提到,勞工處曾於2024年7月,向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索取棚網阻燃證書,2025年颱風後需要更換棚網,但當時「宏業」提交是2024年的舊證書。林秀清承認當時無比對兩份證書,只留意是否合格,又稱勞工處沒有相關專業,不會做棚網採樣測試。李澍桓質疑索取證書又沒能力應對,「勞工處只是得個做字」。
處理投訴方面,李澍桓提到2024年林秀青的回覆。李澍桓質疑勞工處安全守則有列明對棚網等保護物料阻燃要求,為何答居民沒有阻燃標準,又說「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較低」。林秀青承認寫法不準確,應該回覆得更周全,被追問是否完全錯誤,她同意。
李澍桓又提到有居民向「1823」投訴,要求跟進棚架及發泡膠等問題。根據紀錄,投訴人先後被轉介屋宇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勞工處,勞工處又轉介回獨立審查組。李澍桓形容兩個部門互相「拖落水」及「交波」,林秀青同意轉介時應指明發泡膠非由勞工處管轄。
林秀青同意轉介投訴時遇上無法處理的職權範疇應更好提醒相關部門,加強雙方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