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控煙酒辦料票控情況不會非常嚴重 稱禁煙是一整套工作
【有線新聞】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加熱煙等即屬違法,首日發出至少4張告票,衞生署控煙酒辦說與預期差不多,強調法例對公眾地方定義清晰。
新修例定明,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等指明的另類吸煙產品,即使沒吸食亦可罰款3,000元,衞生署控煙酒辦稱會加強巡查人流多的地方。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本身這樣產品,電子煙、加熱煙入口、售賣、宣傳、製造已經禁止4年,社會上已經沒有合法途徑獲得這類產品,加上最近大量宣傳工作,預計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情況應該不會非常嚴重。」
林民聰說票控時會沒收另類煙煙彈、煙油,如果煙機可以分拆出來就不會沒收,又強調法例對公眾地方的定義清晰。
至於有意見擔心新修例會令人重投傳統香煙,林民聰說研究顯示,年輕人吸食過電子煙轉吸傳統煙的機會高3至4倍,禁煙是一整套工作。林民聰:「很多吸食另類煙人士,同時吸食傳統煙,所以整套工作,不可以單單只做一措施就解決。除了要規管或消除這些加熱煙、電子煙在市場上流通,同時更加重要是持續做,行之有效、多管齊下的禁煙措施,兩樣同時做,亦要幫使用尼古丁煙草產品人士戒煙。」
林民聰又說,會針對售賣另類煙加強主動巡查及網上監察,強調只要違法就會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