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志閣居民遺憾新裝修後「一日都未住過」 另有住戶:情理法的「情」除了錢應有選擇
【有線新聞】宏志閣第四日讓高層單位的居民上樓執拾,有居民的單位新裝修好,未來得切入住就遇上大火,傾向向政府出售業權,亦有人要求合安提供更多維修費用細項。
居民帶備膠箱、行李箱等到社區會堂登記,又出動板車、手推車。有居民指單位剛裝修好,十分不捨但仍希望出售業權。宏志閣居民袁小姐:「本身我家新裝修,我想大維修後女兒也長大,很輕鬆,誰知道一場大火讓我們回到30年前,在過渡性房屋煮東西也煮不到,只有一個電磁爐蹲在地上煮食。其實我想賣的,現在只有一座,都要為下一代着想,沒理由住幾年之後又不知怎辦。」宏志閣居民袁太太:「當然可惜,我昨日完成裝修,今日就大火,我一日都未入住過,有些矛盾,因為單位完好,但都住不到了,因為很多回憶令到我不開心,四周熟悉的街坊有些過身,回去時會想起他們。」
有居民質疑合安指宏志閣的復修費需3,000萬元,亦不滿政府的收購方案。宏志閣居民陳太太:「 報價單不可能一個總數出來給我們,應該要很清楚列出這一項要多少,外牆、防漏要幾多 。」丘先生:「 三千萬元維修費不合理,已經維修得七七八八,以前大維修湊15、16萬元,現在每戶再要12、13萬元,賠償金(政府收購價)低層及高層一樣價錢,我們購入時每層都不一樣,高過低層百分之十幾。」譚先生:「經常所說的『情理法』,『情』之前,除了錢,還會否有些選擇在前面?我記得司長、副司長說過『情』就是給多一些錢,但在我心目中的,『情』是應該有個選擇。」
若有七成半或以上的宏志閣業主在下月30日前同意出售業權,宏志閣才會納入政府長遠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