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前暴動案重審罪成 陳虹秀申上訴被拒 法官:若再提上訴或發「減時命令」
【有線新聞】社工陳虹秀在灣仔暴動案重審罪成,判囚3年9個月,她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被拒。
代表陳虹秀的律師指,無證據顯示陳虹秀與前線示威者有分工或者鼓勵暴動,她當時叫喊不要開槍的內容是要求警察冷靜。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她同時提及「大追捕」等失實字眼,法庭要審視整件事的脈絡,不認為案件證據不足是合理的上訴理由,拒批上訴許可;並警告若陳虹秀再提上訴,而上訴庭三位法官有同樣看法,或會發出減時命令,即等候上訴期間的刑期將不獲計算,使她實際「可能坐耐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