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無牌經營牙醫案 四被告質疑入境處不公、口頭招認非自願 官押後裁決
【有線新聞】六名外傭涉嫌無牌經營牙醫診所,除兩名認罪被告外,兩名被告早前質疑入境處拘捕過程構成不公,遭不提證供起訴,餘下兩名被告亦以這個基礎爭議「口頭招認」非自願和準確,裁判官押後裁決。
六名外傭涉嫌在深水埗一個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當日被入境處拘捕,被控協助及教唆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以牙醫身份執業,以及違反逗留條件。兩人認罪,四人否認控罪,當中兩人已經改為不提證供起訴,主要是辯方質疑入境處行動時,人員沒有穿上執法背心,又沒有搜查令,拘捕過程要求各人多次上車配合拍攝片段,對被告構成不公。其餘兩名被告亦以這個基礎提出爭議,指入境處人員非法進入單位,亦無法解釋何謂「合理懷疑」,沒有合理原因將他們羈留,當時亦沒有傳譯員協助,認為口頭招認並非自願和準確。
辯方盤問當日參與拘捕行動的入境事務助理陳志剛,多次質疑他未有在記事冊上記錄被告涉嫌違法的行為細節。陳志剛表示現場有解釋,但同意沒有詳細說明被告如何違反逗留條件,「因為上司及後才指示我」,重申記事冊的記錄全都是被告自願填寫。
裁判官彭亮廷日前曾經提出關注,第二被告的供詞僅屬「記事冊提問」而非警誡供詞,在法庭工作多年前所未聞。陳志剛澄清警誡供詞是指被告在入境事務大樓會面的完整記錄,強調進行「記事冊提問」前已作警誡。
裁判官將會裁定「口頭招認」是否自願,再確定兩名被告的表面證供是否成立。同案有兩名被告早前表證不成立,已當庭釋放。至於認罪的兩名被告就已經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