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屬格鬥犬狗隻接連被帶走 漁護署澄清「望一眼」絕非事實 稱由獸醫按體格特徵判斷
【有線新聞】接連有狗隻懷疑屬格鬥犬被漁護署帶走,署方出稿解釋,坊間指「只望一眼就說是格鬥狗隻」絕非事實。
漁護署說,署方獸醫通過觀察狗隻體格特徵,判斷是否屬格鬥犬種屬國際通用做法,符合科學專業標準。而基因檢測並非最佳鑑定方法,因為混有四種格鬥狗基因的狗隻不一定會發展出格鬥狗的體型和特徵。在合理懷疑下,執法人員有權帶走狗隻調查與鑑定,人員一般會取得狗主同意,狗主可以就漁護署的分類決定,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上訴。又重申法例允許已絕育的格鬥狗在申領牌照後繼續飼養,但狗主必須遵守在公眾地方以不超過1.5米的狗帶穩妥牽引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