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貪污案︱分判商東主、項目經理認行賄罪 押後至明年1月結案陳詞 有線新聞 2026年09月07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機場三跑項目貪污案,分判商東主和項目經理承認行賄罪。 涉嫌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向機管局高層及三跑填海項目總承建商提供合共約600萬元賄款,包括為機管局時任總經理殷國強支付購置珠海物業的部分費用,作為協助「卡樂工程」取得工程分判合約的報酬,吳啟安承認5項串謀向公職人員及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另一被告「卡樂工程」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承認向機管局高層及總承建商提供20萬元賄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聽取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