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蔡母承認記錯名下無物業 稱女兒發現鄺家「唔好」:想收翻自己嘅嘢
【有線新聞】蔡天鳳碎屍案,蔡母張燕花繼續接受盤問,她承認記錯,其實自己在港並無持有物業,被辯方質疑無法解釋為何要把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
被控謀殺的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蔡母張燕花第三日作供,稱告訴鄺家賣樓前一兩個月去過屯門看單位,售價2,000多萬元。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質疑,既然蔡天鳳從譚家獲得3億元,為何還要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問有沒有原因令蔡天鳳無法買樓。張燕花堅稱蔡天鳳有足夠資金,自己疫情期間曾應女兒要求到內地,看到鄺港智「冇做乜」,卻花光從女兒借來的錢,蔡天鳳發現「呢家人唔好」 ,「想收翻自己嘅嘢」。
辯方亦指,鄺球首次得悉賣樓時,只是表示反對。張燕花同意鄺球沒動手,但認為他經常發惡。
對於張燕花周二供稱蔡天鳳將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是想節省印花稅,張燕花本人與丈夫蔡楚生亦已聯名持有黃埔花園單位。辯方向陪審團展示對話截圖,指有警員即晚聯絡張燕花,張燕花提及「很多年,說錯了」。張燕花庭上解釋是記錯,警員查詢後她找到賣樓單,才發現上面沒有自己名字;之後她再改稱沒有找過文件,但有看過手機,見到地址就記起自己不是業主。辯方再質疑,如此無法解釋為何蔡天鳳不將加多利山單位的業權給張燕花,張燕花稱鄺球當時沒工作,登記鄺球的名字,方便他「走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