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刑事化|大律師公會提50建議 倡釐清圍標定義、寬待吹哨者機制
【有線新聞】大律師公會表示支持圍標刑事化,但要確保民事、刑事雙軌制下不會造成一罪兩審,亦要釐清刑事化後會否繼續保留寬待機制,以鼓勵吹哨者舉報。
大律師公會完成宏福苑火災相關法律研究,提出約50項建議,包括支持圍標刑事化。主席毛樂禮期望能清晰界定罪行元素,包括圍標定義和舉證責任等,並說明如何刑事、民事雙軌並行。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競委會如果想索償,不是懲罰性的罰款,而是賠償,因為圍標或其他嚴重反競爭行為而帶來損失,那些當然可以追究,但我們意思是你不可以刑事失敗,然後再去民事罰款,這是不能的,因為就好像同一人因為同一罪行等於被人檢控兩次一樣。」
現時競委會提供寬待機制鼓勵合謀者舉報,公會希望政府釐清在刑事罪行下會否保留。毛樂禮:「我們的看法是如果有關當局認為現時使用的模式是有效,可以揭露一些平時較難證明或較難找出的事實,如果想保留的話,日後有雙軌制會否包括刑事檢控,如果不包括的話,多少一定會影響吹哨者。」
公會亦建議設立安全扣分制,承辦商如果違規或被定罪,扣滿一定分數便禁止承接項目一段時間,扣分制要涵蓋關連公司及幕後控制人。針對收緊授權票制度,公會建議獲授權的人不應只限業主的親屬,但獲授權的人只可以代表一定數目的業主,長遠要研究引入電子投票平台,減少授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