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新聞】2019年反修例事件,一名男學生藏有雷射筆,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被告譚栢俊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裁判官不信納被告辯稱當晚參與大專迎新活動扮演示威者,雷射筆及頸巾是獲發的道具,認為解釋不合常理,指被告當晚戴上的頸巾、口罩及鴨舌帽可以掩飾身份,加上雷射筆可以灼傷皮膚,認為被告的意圖是傷害執法人員,裁定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