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諮詢 港交所:建議不降上市公司質素
【有線新聞】港交所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諮詢市場,同股不同權上市市值門檻減半至200億元,亦建議容許所有上市申請都可選擇以保密形式提交。港交所強調改革建議不會降低上市公司質素。
港交所就包括同股不同權改革的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進行第一階段市場諮詢。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市值門檻,由400億元放寬至200億元;或由最近財年收入門檻10億元、上市市值門檻100億元,降至收入門檻6億元、上市市值門檻60億元。在投票權方面,建議上市市值400億元或以上,不同投票權比率可由現時10比1提高至20比1。
創新性及外界認可方面,建議將創新產業公司規定,由申請人要證明是創新產業公司,改為採用業務模式創新。合資格的生物科技及特專科技公司,亦可採用同股不同權模式上市。至於以往僅限於合資格的第二上市、生科、特專科技或獲豁免的公司,可以保密形式上市申請,新建議所有上市申請均可以以保密形式提交。另外,第二上市資格以及轉為主要上市的規定都提議放寬。
諮詢期至5月8日結束,港交所強調改革建議不會降低上市公司質素。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在推行上市改革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從多方面維持上市公司的高質量,以及同時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我們認為提升上市制度的多元化與保薦市場的高質量其實並無矛盾。」
截至去年底,本港同股不同權公司佔整體上市公司1.2%,港交所指未見明顯違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