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受賄罪成 一審被判死緩 有線新聞 2025年06月23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受賄一案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法庭審理查明劉躍進在1992年至2020年間利用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受賄逾1.21億元人民幣,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最終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