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兩年內遭家暴16次 前夫判囚11年不服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有線新聞】四川成都一名女子兩年內遭家暴16次,導致身體永久傷殘。向她施暴的前夫去年被判囚11年,他不服上訴,案件二審維持原判。
人稱小謝的成都女子謝玉梅,遭家暴致傷殘案引起公眾關注,案中施暴者即小謝前夫,因故意傷害和虐待罪成,去年被判11年有期徒刑,他當庭提出上訴,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小謝直言希望判得更重,「這個結果的話從我內心來講,我是無法接受的。然後後面的話,我是和律師去商量一下,看下後續還有沒有其他的法律途徑。」
2021年結婚的小謝兩年內遭丈夫16次家暴,造成身體多處受傷。最嚴重的一次,她的十二指腸和左肝破裂,腹腔積血、肋骨骨折。現時她的左腎已完全喪失功能,需定期接受治療,終身配戴糞袋。家暴受害人小謝:「我雖然沒有六級以上,但是我有兩個七級,一個九級和一個十級,等於我加起來,我是有多處的傷殘。它其實是比一個六級是更加要……這個後果是更加要嚴重的。」
多次被虐待毆打,小謝曾向婦聯、社區、法院、派出所、民政局等求助,亦多次要求離婚,但都沒有成功。前年她到成都武侯區法院提交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沒有戶口簿,無法立即辦理手續。她離開法院後,遭當時的丈夫拖入酒店施暴,被裝修工人發現,報警送院,兩人之後獲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