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終院駁回無罪判決 李在明違反選舉法案發還重審 有線新聞 2025年05月0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南韓終審法院駁回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違反選舉法案,案件發還重審。 李在明認為判決屬意料之外,代表律師則指裁決不可接受。李在明被控2021年競選總統期間作出虛假陳述,違反《公職選舉法》,原審判處監禁一年、緩刑兩年,他3月提出上訴後得直,檢察官之後再向終審法院上訴,法院駁回二審無罪判決,裁定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一經定罪,李在明5年內不得參選公職並失去國會議席,外界關注案件會否影響李在明參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