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旺角衝突|女子涉掩護示威者「私了」罪脫 律政司事隔三年上訴遭駁回
【有線新聞】2019年旺角衝突,一名女子被指掩護示威者「私了」,原審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三年後上訴遭駁回,並要支付十萬元訟費。
答辯人朱佩賢被指2019年10月13日開傘掩護示威者,對一名清理路障的女子施襲,原審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脫。律政司三年後提出上訴,原訟庭指混亂環境下不能肯定答辯人與示威者有共同犯罪計劃,亦不能排除開傘是想保護遇襲者,因此駁回上訴。並就訟費申請頒下判決,認為案件法律原則不複雜,基本上只是重申原審提及的證據,但律政司沒有盡快上訴,需支付對方十萬元上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