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四成半租戶遭業主濫收水電費 劏房戶:不付哪有地方住
【有線新聞】有調查發現,四成半住在不適切居所的租戶被業主濫收水電費。
社區組織協會趁劏房租管條例實施三年,訪問165個基層租戶,當中八成住在劏房。結果顯示,四成半受訪租戶反映他們的水電費由業主定價,每度電中位數1.6元,最高去到每度2元。
至於條例規定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可以超過一成,調查亦發現存在違例個案,有租戶更在續約時被收取額外手續費,社協建議政府加強執法。
劏房租戶阿珊:「說要支付續約手續費,業主說是支付予地產中介,不是業主,要付1,000元才可以續約。(當時有沒有付?)我付了,如果不付哪有地方住?」
劏房租戶龍女士:「政府為何會允許業主無法無天?水電費理應是政府收,為何業主那麼大膽自己出價錢?應該大部分(業主)都是這樣,沒有辦法唯有繼續租,主要問題就是沒有一個機構監管租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