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例|禁地外經過、打卡會否違法? 政府:立心不良、有犯罪意圖才觸法
【有線新聞】多名議員就關注禁地位處鬧市若果誤闖、或在門外「打卡」會否違法。政府強調立心不良、有犯罪意圖才會構成罪行,現場會有警察等指明人員提醒巿民。
駐港國安公署六個辦公地點,按附屬法例已列為禁地,附近有告示表明「禁地禁止擅入」。楊永杰:「兩個劃為禁地的地方毗鄰兩所學校,如何確保學生不會誤闖禁地?不觸犯相關法例?」陳克勤:「我經過跌了5元入去檢回,不會有嚴重罪行違反,我覺得需要透過政府或者今天場合澄清一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第一不是說立心不良、存心、有意圖去作出某些行為;第二當時如果有人提點,而你依從提點,市民毋須有任何擔心的理由。」
禁地位於銅鑼灣、北角等鬧巿,議員指要清楚說明限制,釋除市民疑慮。管浩鳴:「如果有巿民拍照打卡,你知道現在很流行,這有否問題呢?」鄧炳強 :「你路過、身處並非禁區地方,一個軍事碼頭門口拍照、打卡,沒有任何意圖做間諜的行為、沒有意圖妨礙人進入,我看不到會構成罪行。但若有人特意在附近以長距離的望遠鏡探視寫字樓窗內看人家做什麼,情況便不一樣了。」
林定國又說禁地包括上空,所以無人機亦禁止飛進範圍或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