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海事處前處長稱制度有效無需檢討培訓 副處長:驗船督察警覺性低、非態度問題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傳召多名海事處時任高層出庭,前處長譚百樂解釋沒有檢討培訓是因為制度行之有效,前副處長童漢明認為為「南丫四號」檢驗的驗船督察只是警覺性偏低,並非工作文化問題。
海事處前處長譚百樂2002年至2006年出任副處長時,分管本地船舶安全組,他在庭上稱日常運作的訓練沒有出問題,驗船督察申請職位時,亦已確保他們符合要求和資格。死因研訊主任問入職要求只是符合教育水平,怎樣能有驗船的實踐經驗,譚百樂稱他們會先從旁觀察,期間培養所需技能,形容制度行之有效,所以沒有檢討過訓練資源。前副處長童漢明稱「船總長度一成」規則是基本常識,很驚訝有同事不認識,認為「唔識都識自己去搵」。
死因研訊主任提出「南丫四號」由建成到海難發生,共有約七次檢驗艙壁的機會,都無人提出質疑,家屬一方亦問是否反映工作文化出問題,童漢明認為只是個別驗船督察警覺性偏低,驗船清單應寫得更詳細,訓練上可以「做多些」。
前助理處長戚敬輝作供稱安裝水密門可提高安全性,但即使沒有水密門,只要將兩艙合併,長度超過船身總長度一成都合乎法規,所以水密門是「可有可無」。海事處代表大律師指出法規只要求合併計算兩艙長度,與實際結構和水密性無關,質疑戚敬輝對「船總長度一成」規則理解錯誤,戚敬輝同意,並稱海事處當時都是這樣理解。
另一位海事處前處長廖漢波亦有出庭,對運房局內部調查批評部門從屬關係混亂和缺乏指導,他不同意,稱只能說永遠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