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牌照增國安條款 李家超: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恰當、應該 有線新聞 2025年06月1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食環署簽發食肆、泳池及娛樂場所的新牌照及許可證新增條件要求持牌人或關連人士不得危害或「冒犯」國家安全,行政長官李家超說食環署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是恰當及應該。 李家超:「食環署在新簽發及續期牌照時加入有關維護國安的條款,是防範及制止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及義務,是恰當,亦是應該的。『冒犯』行為是任何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安的罪行,或不利國家安全及香港公眾利益的一些行為和活動是很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