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度強姦初中女生 滾軸溜冰教練獲准賠錢「和解」 法官:有積極彌補損害

【有線新聞】台灣針對未成年人性侵案判罰屢掀爭議,台北有潘姓滾軸溜冰教練曾先後九度在酒店、車內性侵初中少女,不但趁妻子不在時在家中犯案,甚至連比賽期間亦不放過機會。不過,法院因考量到潘男事後跟少女及其母親和解,一審輕判2年、緩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但法院仍認為潘男有積極彌補損害,指原審判決無違誤,二審維持原判。
罔顧師生倫常 9度性侵7次得逞
台灣傳媒報道,潘男曾擔任多間小學、初中的滾軸溜冰教練,並經營滾軸溜冰俱樂部,而少女從小就對滾軸溜冰充滿熱情,自小一起就加入滾軸溜冰校隊,直到初中仍持續在潘男的俱樂部訓練。據報少女因家庭關係,在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借住在潘男家中。怎料潘男竟罔顧師生倫常,趁機多次性侵。

潘男曾兩度駕車載少女返家途中,將車停在河堤停車場,第一次脫去少女衣服試圖摸胸性侵,但遭到少女抵抗未有得逞。潘男第二次性侵終得手,食髓知味後就變得更猖狂,再兩度在二樓書房性侵。其後因比賽而入住飯店,潘男假借按摩放鬆肌肉之名再性侵。另外,甚至趁妻子尚未返家,在房內再度進行性侵。檢方指潘男共強制性交未遂2次、既遂7次。
少女:活得不像自己 官:積極彌補己過
少女被性侵後出現嚴重憂鬱、創傷症候群,經常崩潰大哭,甚至放棄堅持多年的溜冰夢想,曾傳訊給潘男表態:「其實從去年你碰上了我的身體後,我就覺得自己不像當初想拚溜冰的自己」、「我覺得活得很不像我自己了,憋了快一年了,常常做惡夢」。少女其後把潘男封鎖,但潘男仍持續傳訊息、打電話辯稱「我自責,但教練承受這個污名,因為我是為了妳付出一切的那個人」,還不忘要求少女刪掉訊息,「不要跟她(母親)說我跟妳聯繫了」。
潘男一審時承認犯案,並與少女及其母親達成和解,支付50萬元(13萬港元)部分賠償金,獲士林地方法院輕判2年並緩刑5年。檢方因不滿9度性侵仍能獲得緩刑,提出上訴要求重判。二審法院指潘男「其犯罪所生危害甚鉅,所為殊值非難,是被告所為之本案犯行,原應予以嚴懲,然慮及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無其他犯罪紀錄,有積極和解、盡力賠償,考量到「兩人的關係修復、少女傷痛的療癒」等情況,認為潘男有「積極彌補己過」,裁定原審判決無誤。
另涉一案未留案底 網民:九次能算首犯?
據了解,潘男在溜冰領域小有名氣,教學超過10年以上,在台北市各國小均有任教,有網民發現他涉及另外一宗性侵及毆打女學生案件,但「因為受害者已崩潰,無法告他而被放過,以至於沒有案底」,怒斥性侵慣犯居然可以「重新做人」,質問:「性侵九次,能算首犯嗎?」、「這樣的判決對孩子的傷害更深。大人沒有保護她,法律也沒有」。滑輪溜冰協會已註銷潘男的教練證照,終身停權並禁止參與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