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政府建議過渡性房屋增設丙類租戶 劏房執修期間予住戶入住
【有線新聞】為配合簡樸房條例實施,政府建議在過渡性房屋增設丙類租戶,讓劏房住戶在業主執修單位期間入住過渡屋。
房屋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建議,過渡屋新增丙類租戶,供在劏房住滿半年以上、因應簡樸房條例而需要搬遷的租戶短期入住,申請人須提交政府執法文件或社工推薦信等,證明在劏房住滿6個月以上。九龍西(民建聯)鄭泳舜:「有些人劏房租管從來不保障他的,他甚麼(證明)都沒有,局方又會用甚麼準則社工認證、水電費單,可不可以寬鬆方法處理這件事?」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我們的原意是去減低、防止濫用情況出現,我們並非鐵板一塊,去指定某一類證據證明。」
房屋局建議撥出兩成過渡屋單位予丙類租戶,解釋是根據2021年統計,11萬劏房戶中有四成八沒有輪候公屋,當中四分一是由於資產或入息超標。而根據最新估算,簡樸房規管下有三分一單位需執整,推算最終有約4,400戶潛在丙類租戶。而按2026年底21,000戶過渡屋供應計算,只需撥出兩成單位,即約4,200戶可以應付需求。
丙類租戶最長只可住兩年,租金亦會遞增,首年可繳付正常租金,之後半年增至一倍半租金,租期最後半年要交兩倍租。以市區過渡屋項目計算,1至2人單位兩倍租高達9,000元。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租金到最後兩倍已經與市值相若,這是我們設計當中,希望他可以有推動力可以出去找單位。」
有議員關注短租租戶退租時,營運機構可以收取最多半個月租金的清潔行政費是過高,房屋局指會聽取意見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