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強制的士裝車CAM 不可另設鏡頭影乘客 引澳門經驗料投訴可大減九成
【有線新聞】政府修例強制的士安裝行車記錄儀及電子支付工具,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審議草案。政府指除了指定行車記錄儀外,車內不得再安裝其他拍攝到乘客的裝置,又引用澳門經驗,相信修例有助減少的士服務投訴。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討論強制安裝行車紀錄儀的修例草案,有議員關注司機或車主安裝額外鏡頭記錄車內狀況是否合法。顏汶羽:「從市民角度或乘客角度,到底哪一個鏡頭是政府?哪一個鏡頭是私人的?」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葉海鷹:「法例生效後,其實車主本身不可以再安裝其他拍攝到乘客的影像或錄音系統,這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可能有的士車隊可能會有裝置拍攝到司機、監察他工作情況,這是可以的。」
易志明:「對著司機的鏡頭根本不需要錄到聲音,拍著他打瞌睡、有沒有吸煙,那些是行動,因為本身紀錄對話的,原有、法定的系統已經錄音。」
行車記錄儀拍攝的檔案會加密存放在裝置內,以封條封好,檔案必須經部門申請才可以提取及查閱,有議員擔心可能令爭拗小事化大。郭偉强:「現在人人都一定要看完,取得資料去看才可以做決定,會不會令爭拗時間長了、複雜了?」
葉海鷹:「澳門的經驗,他們近年引入了一套類似的系統,其實在引入系統後,見到投訴數字大幅減了九成。可能大家以後這個司機其實沒有甚麼問題,乘客胡亂投訴,我們保障奉公守法的司機,其實這是有效的。當然投訴處理的時間要視乎個案,但投訴數字未必會增加,我們希望甚至會有下調的趨勢。」
政府指確保行車記錄儀妥善運作的責任在於管理資料後台的承辦商,行車記錄儀表面亦會有指示燈,讓司機知悉運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