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招標棄用評分制 田北辰:做法令詐騙門檻降低 物流署擬按合約條款追損失
【有線新聞】政府終止6份「鑫鼎鑫」關聯合約,物流署承認至今已付逾76萬元,會考慮按合約條款追討損失,而翻查飲用水招標文件,政府今次招標放棄採用評分制,有議員質疑做法令詐騙門檻降低。
「鑫鼎鑫」及關聯公司跟政府的6份合約都已終止,價值合共超過6,600萬元。本台向政府查詢,究竟已付多少款項?物流署回覆指,去年8月批出的漂白粉和漂白水合約,分別已繳付36.1萬元和40萬元,至於飲用水合約已繳付的2,268元,可扣除「鑫鼎鑫」繳交的約100萬按金補償政府損失,但另外三份合約價值低於136萬元,對方都毋須交按金,換言之不能夠扣除。署方指相關合約都是「貨到付款」,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繳付任何款項,強調會嚴肅跟進,考慮按合約條款追討損失。
「鑫鼎鑫」是首次取得政府飲用水合約,根據財庫局提供的招標文件,今次招標一改上一次招標的雙信封計分制,前年招標列明設「技術」及「價格」兩項準則,比重各佔一半。其中技術評估方面,100分滿分中,有70分是「創新建議」,即例如提升部門運作效率、有助環保等,其他分數亦會考慮ISO國際標準,送遞安排和預訂系統,但今次招標文件沒再提及評分制,而是以投標價格決定。新界西北(實政圓桌)田北辰:「客觀效果是(詐騙)誘因大得多,例如以前想詐騙政府的,我即使價錢足夠便宜,要詐騙到政府的,我還要評測過半、足夠高分,標準就是標準,設定了便大家都要跟隨,如果你想東西便宜些,你將標準改變了,你都要出來解釋,讓大家有透明度知道甚麼事,最重要是否每個部門都是這樣。」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日後招標應多用評分制。立法會議員會計界(民建聯)黃俊碩:「現時政府指沒有檢視他們的財務狀況,或對於公司、管理層的違規、刑事紀錄都沒查核,這些日後都要納入評分標準。」他建議政府短期內,可以加強抽查已批出的標書,確保沒有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