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侮辱國歌罪成判180小時社服令 警:具阻嚇性、社會仍存在軟對抗
【有線新聞】男學生大球場奏國歌時背向草地侮辱國歌罪成,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警方認為判刑具阻嚇性,又說社會仍存在軟對抗。
被告劉本晞聽取判刑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案情指他去年6月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隊對伊朗賽事期間,奏國歌時全程低頭並背向草地。裁判官林子康表示判刑參考羅敏聰侮辱國旗案,他解釋國歌和國旗兩者都代表國家尊嚴和領土完整,即使不擁護都應該表示莊重,而被告行為針對國歌構成侮辱。
考慮到被告案發期間,侮辱國歌行為時間較短,只有歷時1分多鐘,並只是停留在座位附近,沒有引起其他人的反應,認為案件較同類案件輕微。加上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重犯機會低,亦能夠獨立思考,不需要接受輔導,因此不判處感化令,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期望被告能得到警惕,並在接受社會服務令期間對自己行為付上代價,再三反思和更新。
警方尊重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具阻嚇性,指社會上存在不同軟對抗情況。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梅頌雅:「雖然香港社會表面平靜,但仍然有人用不同手法進行軟對抗,意圖挑撥社會不滿情緒、分化社會,如果不及早制止,最終受傷害都是市民大眾、香港社會,警方會繼續依法履行職責。」
全運會即將來臨,警方表示會按情況調配警力,進行有關侮辱國歌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