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鄭錦滿暴動罪上訴得直 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已服刑完畢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暴動罪成,他提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案發在2019年11月,多人涉嫌協助理大示威者爬渠逃走,鄭錦滿被指是其中一位示威者,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他受審期間被加控暴動罪,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已服刑完畢。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頒判詞指原審法官錯誤容許加控,將控罪書變成「全方位無死角」,對鄭錦滿造成不公,認為應先下令控辯進行法律爭議,再裁定表證是否成立,因此批准鄭錦滿的上訴許可申請,同時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