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12.22實施新規打擊死車 部分原因可獲豁免 惟須確保不阻塞道路

【有線新聞】運輸署於12月22日起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在3個月內領牌、將車輛拆毀或送離香港,若屬等待零件維修送驗或作私人收藏的車輛等可獲豁免,但須確保車輛不會阻塞道路及有相關文件證明。
運輸署助理署長(行政及牌照)李美鳳:「零件未到,車主就要向運輸署提交,第一,是合格汽車維修公司登記文件,要有一間公司證明,以及正在訂購零件的資料,要有實際文件支持。如果只是作為私人收藏的情況下,首先要證明如何妥善保存車輛,例如有私人土地、私人車位,車輛不會霸佔公共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