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官:黎是案件主腦 國安法生效後只形式上收斂言辭 動搖中央管治意圖不變
【有線新聞】黎智英案裁決,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罪全部罪成,下月12日求情,再擇日判刑。
黎智英聽取裁決後,由囚車押送離開,他的妻兒步離法院,審訊歷時156日,寫成855頁判詞。法官指黎智英長年對國家深懷怨恨,以「協助港人」為藉口,實質想中央政府倒台。又將想法類似的人放在身邊,包括利用助手Mark Simon在美國政府的人脈及影響力。舉例黎智英反修例期間赴美,分別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會面討論制裁,並安排美國議員來港視察。又企圖招攬台灣,作為對付中央的籌碼,因此聘用美國兩名前高級軍官為蔡英文提供顧問意見。
法官亦不接納黎智英供稱,接觸重光團隊的陳梓華及劉祖廸只為平息勇武派。認為黎智英資助全球登報計劃,與他們協議進行國際游說,請求制裁並爭取支持香港的抗爭運動,各人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依從黎智英指示,團結議會、街頭和國際三條戰線。
今次是律政司首次以勾結罪起訴,法官裁定控罪針對是行為而非結果,即毋須實質達到制裁,只要作出請求已屬違法,亦可以是隱晦地提出。法官形容黎智英是案件主腦,他的公開發言反映意志堅定,認為他在國安法生效後,只是形式上收斂言辭,動搖中央管治意圖不變,例如在Twitter以提問暗示制裁官員,透過游走灰色地帶降低法律風險,裁定黎智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成。
這宗案件是本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案,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黎智英至今已還柙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