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名山佛寺短期禪修 炒股男「六根不靜」迷姦師弟 八度得逞判囚逾七年
【有線新聞】台灣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南投中台禪寺發生「同門迷姦」案,涉案男子在襌修班期間看上一名師弟,在飲料中摻入俗稱「強姦藥丸」的FM2安眠藥,趁對方昏睡不醒猥褻性侵,更用手機全程錄影,事後男子遭當地法院判囚7年4個月。
寺院內性侵師弟八次 手機錄下過程兼存檔
據台媒報道,李男與阿偉(化名)為「中台禪寺」禪修班的師兄、師弟關係。去年11月10日晚,李男將俗稱「強姦藥丸」的FM2摻入師弟阿偉的飲料內,並趁其陷入昏睡之際,撫摸阿偉下體「手淫」並對他口交,期間全程用手機錄影,之後儲存在電腦和行動硬碟收藏。李男隔天又在寺內迷昏阿偉,對阿偉猥褻得逞,並拍下手淫過程。
李男食髓知味,先後於17天內以共侵犯阿偉8次,並且連續6日以相同手法,每晚對阿偉猥褻、性交。師弟驚覺遭性侵強制猥褻後,向寺方反應並報警處理。警方事後搜獲相關照片87張、錄影截圖8張,另有性影像影片檔等證據,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李男。

罪成判囚逾七年 被告已與師弟調解
被告李男擁有碩士學歷,從事股票投資,但收入不穩。他坦承犯案,辯稱自己因長期失眠,在台中一間醫院求醫並領取安眠藥,下藥時並不知道安眠藥裡含第三級毒品FM2成分。庭上求情時指平時支出龐大,需支付父親生活費、患癌妹妹醫藥費,以及重度身心障礙妹妹教養院費用等。
南投地方法院認為李男為滿足私慾,利用禪修同誼的信任關係,下藥對師弟性侵猥褻達八次,對被害人的生理與心理造成重大而長遠的傷害;但確實可能不知該藥含有第三級毒品,下藥並非對受害人施用毒品,或讓對方成癮。法院考慮到被告已和師弟調解,並分期賠償中,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囚七年四個月。

禁止事主再來 禪寺:學員須嚴守道場規定
中台禪寺指案發後,寺方建議被害人須主動與家庭成員共同商議,最後商議結果決定循法律途徑處理,寺方也表達支持。寺內已立即公告禁止加害人來到道場及參加任何活動,重申所有義工及學員必須嚴守法律及道場規定;回山更須遵守作息時間,晚上十點「安板(晚上打板提醒作息)止大靜」後,準時熄燈養息,不得在外閒談遊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