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衝擊立法會案|王宗堯等七人申上訴許可 法官半年內頒布裁決
【有線新聞】2019年衝擊立法會案,七人就暴動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法官聽取陳詞後將在半年內頒布裁決。
7名上訴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包括王宗堯、吳志勇以及畢慧芬和孫曉嵐等,分別判監4年1個月至6年10個月,他們不服暴動定罪及刑期上訴。
2019年七一,大批示威者衝擊及佔領立法會大樓,代表藝人王宗堯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稱王宗堯當天晚上才到立法會,期間沒有叫口號或參與任何佔領,只跟在場個別人士交談及擁抱,承認他前往暴動現場是鹵莽不智,但不足以推論他參與暴動,判監6年2個月是過重。律政司一方就稱警方當日下午已發出紅色警示,呼籲在立法會大樓的人離開,王宗堯仍然進入「暴動的中心」,不論逗留時間長短,已構成參與暴動。
代表孫曉嵐的大律師馬維騉認同立法會具象徵意義,這次暴動歷時長、人數多,事後維修費達3000萬元,但甚少暴動罪以7年作量刑起點,又指原審法官量刑時按罪責分高中低三等,但之間的量刑只相差3個月,不足以反映角色的嚴重程度。
法官楊家雄稱大家亦未見過立法會被衝擊,形容案件是前所未有,援引原審法官指案件屬最嚴重的暴動。三名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6個月宣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