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向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 業主、租戶各獲5萬元搬遷補助
【有線新聞】政府宣布下周一起向大埔宏福苑受影響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合資格業主及租戶搬離應急住所亦可申領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
目前有超過4,600名受大埔宏福苑大火影響人士入住應急住所,政府公布動用38億元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戶受災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年分兩次發放補助,首批7.5萬元下周一起發放,社署將按土地註冊紀錄處理,業主毋需提交業權文件。
當局稱是考慮到居民希望原區安置或方便出行的需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鑒於政府在大埔區已無剩餘的應急住宿,我們認為提供租金補助,讓居民自行選擇適合自己家庭狀況,較長時間居期是最將能夠解決問題和最可行。如果你將15萬元除12個月,每月有大約12,500元,與宏福苑大火前的租金差不多。」
業主領取補助後可繼續留在應急住所,但要繳交租金。若他們已經或將由酒店或青年宿舍,搬至過渡性房屋、房協單位,或在私人市場租到單位,可申領一次性5萬元搬遷津貼。
至於入住過渡性房屋的宏福苑租戶可免租至明年5月31日,屆滿前搬離同樣可獲得5萬元搬遷補助。卓永興:「租戶不是以宏福苑的單位作為永久或長遠居所,你租了一間屋,如果不幸被大火燒,一個租客正常做法是去租另外一間屋。由現在開始計有五個半月時間,所以我們覺得是合理。」
當局期望兩年內有長遠安置定案,需確保基金能集中支援業主,又承諾租戶有福利或醫療需求都繼續提供支援。